报告期内,本公司组织完成了内部控制自评价工作,对内控自评价过程中出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有效跟进,完善了公司的内控体系。为确保本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本公司修订、完善了《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 为切实做好本集团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模板集团的内部控制,提高本集团整体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2016 年将本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在所属西北大区相关公司进行了推广,使其建立了各自的《内部控制管理手册》,加强了本集团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升了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董事会对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负责,有责任检讨该系统的有效性。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而且只能就不会有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 董事会每年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检讨一次。董事会声明已经做出本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有关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审核、检讨。 董事会确认已经检讨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系统是有效、足够的,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防范了经营中存在的风险。